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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考核中变更科研成果核算周期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3-08 | 点击数:
科技〔2012〕02号

各学院(部):
为及时核算各学院(部)和教职工个人的科研工作量,不影响学院(部)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和教职工科研业绩的计算,经研究决定:
从2012年开始,在学院(部)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和教职工年度科研业绩计算中,科研成果(如论文、专著、专利等)统计的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30日。当年12月取得的科研成果,计入下一考核年度。
2012年,科研成果的核算周期为2012年1—11月。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部)告知全体教职工,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