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3月30日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和学习表现进行了随机抽查和听课,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请相关班级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今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生组织将长期开展不定期集体听课抽查活动,及时将听课抽查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请各学生班级和同学关注。
第3、4、5节,数据库原理,未到名单:13计科3班毛倩文
第3、4、5节,电磁场与电磁波,未到名单:15通信留学生TYNYMOV
第3、4、5节,数字图像处理 未到名单:13电科2 韩阳丹 14电科1苏布艾提 14电科1程耀琨 14电科1 赵康佳 14电科2韩默轩 14电科2曹高克 14电科2杨桁
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听课抽查、相关学生组织不定期抽查、任课老师点名、学习委员考勤等情况,对于相关违纪学生,学院将按照学生手册《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执行(留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另行处理)。《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七条具体: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旷课40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