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返 回 旧 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信息学院关于给予孔*玲等学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1-04 | 点击数:

18数字媒体技术2班孔*玲(2018329621107),20电子信息工程3班余*(2020329600115),于12月7日在学生公寓卫生安全文明大检查中被查到使用违禁电器(2000w吹风机和1800w吹风机)。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孔*玲、余*通报批评。





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学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