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浙理工学位〔2024〕16号)《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来华留学学生学位授予学术水平要求的若干规定》(浙理工学位〔2016〕1号)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根据学生本人申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对以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42人,启新学院毕业生2人,本科来华留学生4人,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3人拟授予学士学位。
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1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联系,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老师,邮箱:64032610@qq.com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