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精神,经各学院申报,确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人数、要求及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转非艺术类的;
(2)按照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录取的(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
(3)其他由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事先规定不能转换专业的;
(4)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
(5)“专升本”的;
(6)从外校转入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测试及面试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和要求(见附件1)。
二、转专业的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时间:6月7日(周五)9:00至6月13日(周四)16:00。
申请方式:学生于6月7日(周五)9:00起可登陆教务系统报名(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选择“特长生”申请方式的,请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以附件形式上传到教务系统转专业申请界面(未上传佐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申请方式)。
2.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转出审核),转出审核截止时间:6月14日(周五)16:00。
3.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或考核(各专业的考核安排在第17-18周,具体面试时间于报名结束后通知,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于2024年6月28日(周五)16:00前将面试或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4.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录取审核,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转入审核)。
5.教务处对上报学生材料审核后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2024年7月10日起公示,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学校首页通知公告)。
6.转专业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7.转专业学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三轮选课时进行退补选。
8.转专业学生在开学两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
教科办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