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学院财务报销签字实行“一支笔”原则。
一、行政业务费(除有明确负责人的专项经费外)统一由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签字报销,学科建设经费按照学科负责人负责制由院长审批,科研经费报销由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批。
二、学院财务开支除各专项经费外基本采取两级审批制,即:根据开支业务内容先由业务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然后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相应经费本号到校财务处报销。
三、 常规控制措施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和绩效考核奖按学院教代会通过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学院分配办法执行过程中,有不影响总体分配规则的新增单个项目,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业务费的使用
1)学院组织的各种考察调研、出差开会、办公开支、公务接待等行政业务费开支使用由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师资培养经费开支,需事先经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有小结,经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
2)凡与日常教学业务、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相关的业务开支,均根据分管领导的布置和审核发票签字,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再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相应经费本号到校财务处报销。
3)各系(中心)运行经费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相关发票由负责人审核签名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
4)学院分管财务领导若有开支事项,由学院正职审批报销。
3.经费预算
1)学院每年根据学校的预算时间安排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年度运行经费预算。
2)学院凡因事业发展需要,设立专项经费,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明确经费负责人。
3)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使用预算,经过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4.大额资金使用
学院运行经费单笔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事先应有预算,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信息学院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