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我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职工典型,激励全校更多的青年优秀人才锐意进取、开拓奉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浙江理工大学第二届“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奖对象及条件
具体奖项设置、评奖对象及条件参见《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的通知》(宣传〔2016〕 2号)文件。
二、评选要求
1.坚持民主推荐,确保评选公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民主推荐,各单位可推荐1-2名。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校园网、橱窗等途径进行事迹展示。结合各单位投票和学校官方微信投票情况,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最后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党委会审定。
2.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工作实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候选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向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倾斜。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第二届“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附件1),撰写相关材料。《申报表》内容要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2016年3月31日(周四)下班前由各二级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33),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culture@zstu.edu.cn,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联系人:杨艳琼,联系电话:86843024。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第二届“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校团委
2016年3月18日